镇江惠民保什么时候开始理赔
2023-09-27 12:31:03
什么时候开始理赔?答:投保期结束后,请您及时关注“镇江惠民保”公众号上的公示信息。参保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2月31日保障期间:2022年1月1日0时起-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镇江惠民保简介作为镇江专属的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镇江惠民保” 由镇
镇江惠民保怎么参保?多少钱一年?
2023-09-27 11:52:05
“镇江惠民保”产品分基础款和升级款,基础款一年仅需99元,最高医疗保障210万元;升级款仅需299元,最高医疗保障400万元。两款产品保障范围均涵盖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保障、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保障,更有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和罕见病高额自付药品保障
镇江惠民保有什么特点
2023-09-27 00:02:12
“镇江惠民保”性价比高、保障全面、投赔简便,具有“政府指导更惠民”、“医保内外保得广”、“没病有病都能保”、“老少同价保障好”、“个人账户轻松缴”、“一人可为全家保”等特点。只要是镇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且为在保状态,不限年龄
镇江用人单位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范围+时间
2023-09-26 11:00:05
申报范围市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时间20
镇江用人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特别说明
2023-09-26 10:15:10
特别说明1.社会保险申报采用的是年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医疗保险申报采用的是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请各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申报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镇江用人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口径有哪些
2023-09-26 05:01:15
企业等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口径1.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 2021 年全年工资收入总额为依据申报其 20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2.用人单位 2021 年新增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折算为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镇江医保新平台上线后个人账户怎么查询
2023-09-26 03:10:03
新平台系统上线后个人账户怎么不反映往年账户信息?答:原来镇江市职工参保人员分当年账户与往年账户,但由于上线后国家新平台信息系统中不再分当年与往年账户,故镇江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新系统中也把当年与往年账户合计在一个账户中显示,参保人员具体当年
镇江市区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引
2023-09-26 02:38:09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为保障市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平稳有序,现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缴费方式和时间(一)银行扣款方式扣款时间:2021年12月23至25日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
镇江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特别提醒
2023-09-26 00:53:13
特别提醒1.2021年未参保或中断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2.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合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缴费人未作档次调整,将按照原档次对应新缴费基数所确认的缴费金额进行征收。3.为减少排队
2021镇江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零星报销业务年终结转通知
2023-09-25 21:21:13
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零星报销业务1.参保人员2021年发生的需零星报销的医药费(含外地现金就诊的医药费等),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0日18:00前,到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各区级办事处、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报销结清。逾期送至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各区级办事处、各
镇江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调整内容+业务暂停时间+业务恢复时间
2023-09-25 20:01:17
一、调整内容2022年1月起,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11%下调1个百分点至10%,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仍按规定基数的0.5%缴纳。二、业务暂停时间1.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10日(星期二)税务部门暂停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业务。2
镇江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暂停通知(业务暂停时间+业务恢复时间)
2023-09-25 05:42:08
一、业务暂停时间1.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10日(星期二)税务部门暂停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业务。2.5月7日(星期六)至5月10日(星期二)为医保结算期,医保部门暂停办理所有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业务。二、业务恢复时间1.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9
镇江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降到多少?
2023-09-25 04:39:15
调整内容2022年1月起,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11%下调1个百分点至10%,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仍按规定基数的0.5%缴纳。自2022年1月1日起,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
丹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下调
2023-09-25 04:24:10
关于做好丹阳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工作的通告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丹阳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用人
镇江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二孩+三孩)
2023-09-25 01:49:08
补贴标准及期限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的,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生育三孩的,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
镇江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2023-09-24 22:47:11
一、缴费比例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1号)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市区用人单位按行业划分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如下: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
镇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渠道调整通知
2023-09-24 18:19:16
一、渠道调整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均发放到工伤职工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上2、康复治疗及辅助器具的安装报销费用,直接发放到参保单位银行帐户,或者工伤职工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上,不再由
失业保险实施范围与对象
2023-09-24 17:23:15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