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零星报销业务
1.参保人员2021年发生的需零星报销的医药费(含外地现金就诊的医药费等),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0日18:00前,到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各区级办事处、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报销结清。
逾期送至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各区级办事处、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医药费报销材料按照2022年度医保政策报销。
2.因故不能及时报销的医药费,在医疗费用发生时与报销申请时参保险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申请报销时当年医保政策待遇给予报销(往年账户报销除外)。
3.请每一位参保人员按时结清医药费。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及时报销医药费,除正常工作日外,2021年12月25、26日双休日两天,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及各区办事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别提醒:务请未开通社保卡上的银行卡金融功能的参保人员,及早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标明的银行任一网点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