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描述
居民医保: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一)长住外地: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有镇江市市区户籍并有居住地(即就医地)居住证的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就医证办理一年内无法在镇江使用)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
1.特殊诊疗项目转镇江市外就诊;
2.非特殊诊疗项目转镇江市外就诊;
二、异地就医返回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未联网结算的费用到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
需携带的材料
办理长住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籍证明
(4)一张一寸照片
长住异地就诊医院,住院可以在异地的二级或三级医院就诊,门诊必须在异地定点的社区医院就诊。
办理因病情转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
异地就诊医院必须是已联网结算的三级医院。
医保经办地址: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市运河路100号)医保业务经办区(15—20号窗口)
网上办理链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