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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08 08:37:10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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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镇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参保缴费记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511-12333养老保险转移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原户籍地个人账户储

镇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参保缴费记录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咨询电话

0511-12333

养老保险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原户籍地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无需频繁转移

参保人因更换工作,或更换居住城市等原因暂时中断参保缴费,并不会影响之前参保缴费的记录,也就是说不管参保人在哪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积计算。因此,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