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1、2020年1月1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7个档次。重度残疾人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员,由市、区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2、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在省定基数上下限之间分为12档,前11档缴费标准不变,最低缴费档次为673.6元/月,全年为8083.2元;最高缴费档次养老保险为19335元/月,全年为46404元。
二、缴费比例
1、职工社保
单位缴费比例为16%全部记入统筹资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2、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三、缴费基数
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下限为3368元。
四、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五、缴费方式
1、银行扣款或柜台缴款
2、人社大厅税务窗口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