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就业状态未申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
1. 劳动者身份证原件
2. 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或暂住证(非本地户籍)或劳动合同原件(非本地户籍)
3. 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1、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
3、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审核未通过,则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送往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5、(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6、(区县)就业管理机构复审认定后,对审核合格的盖章,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7、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江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
镇江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形
镇江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形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扬中市英雄路15号
0511-88354476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句容市华阳东路5号
0511-87262968
镇江市各区县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