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以2021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2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
三、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2022年度年缴费工资基数。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缴费工资基数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社险管〔2007〕9号)等规定执行。
4、2022年度企业社会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四、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见附件2)。
以上表格请到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下载统一模板,或至市人社业务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柜员窗口拷贝。
五、申报方式
1、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2、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需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和U盘(内存两种申报表格的电子档)至市人社业务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