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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镇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023-08-17 00:25:02
一、缴存基数1、镇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缴存基数上限为25000元,下限为2280元。二、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为单位和个人各12%。三、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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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哪些银行可以线上办理提取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2023-08-14 11:51:03
线上办理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市直缴存职工自住住房商贷在上述银行的,可以申请该业务。签约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的对象范围为缴存职工单身拥有自
镇江公积金微信新增四项在线提取业务
2023-08-13 15:26:02
为进一步深化不见面审批制度改革,拓宽公积金提取办理途径,经过前期的研发测试,市公积金中心于近期新增了四项微信提取业务。原先“镇江住房公积金”有购房、租房、偿还商业贷款、偿还公积金贷款、离退休、离开本市等6项提取服务。时间:从2021年4月10日起在原
镇江2021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2023-08-10 05:07:0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镇江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项
镇江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3-08-09 10:22:02
一、 办理事项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二、 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
镇江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一览(贷款材料+贷款程序)
2023-08-08 11:38:03
一、贷款材料1.借款人可通过“镇江公积金”APP、“镇江住房公积金”、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拨打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了解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信息,准备贷款申请材料。2.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镇江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2023-08-07 07:57:03
所需材料:一、《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二、个人资料: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本人及配偶个人资料,共同购房的父(母)子一并提供。1.借款人及配偶(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贴有照
镇江住房公积金查询常见问题
2023-08-07 01:36:02
1、是否可以在扣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卡上查询?答:目前只能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查询,其他银行卡不具备此功能。2、网上查询时密码忘记了怎么办?答: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该中心有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回复密码或者修改密码。3、网上查询时无法登陆,显示没有注册的
镇江失业保险参保材料
2023-08-06 01:35:03
办理材料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
关于调整镇江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3-08-04 22:44:02
镇江公积金贷款指南(附贷款材料+贷款程序)
2023-07-31 22:32:01
一、政策内容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二、操作流程(一)贷款材料1.借款人可通过“镇江公积金”APP、“镇江住房公积金”、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受委托
微信提取镇江公积金购买外市住房操作流程
2023-07-31 14:05:05
第一步:搜索并关注“镇江住房公积金”—点击“我的公积金”—选择“业务办理”—点击“我要提取”—选择“购房提取”— “购买异地二手房”。第二步:录入“不动产权证、共同购房人、提取金额”等信息—点击“收件扫描”上传文件—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阅读并勾选“提取
镇江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全
2023-07-28 21:35:02
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个人贷款情况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或还款记录卡,根据缴存单位所在行政区域,选择以下地点进行现场查询: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东路34号4楼归集处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中山东路26号2楼(建
镇江退休职工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3-07-18 09:46:03
退休职工公积金提取方式1、线下办理根据镇江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柜面可直接办理;如职工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提取时需携带退休证等相关材料。2、在线办理该项业务除线下办理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也可在
镇江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附办理条件)
2023-07-18 04:43:02
一、 办理事项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二、 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
镇江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业务办理温馨提示
2023-07-16 10:40:02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守“群众跑一次”的服务理念,从2021年5月6日起,镇江市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将正式启动综合柜员制服务,将原来单一的窗口业务模式转变为综合服务模式,职工在市区网点一楼、大港网点三楼的任一窗口均
镇江按年偿还外市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附申请材料)
2023-07-16 09:20:02
一、 办理事项按年偿还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二、 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镇江哪些职工能申请公积金缓缴?
2023-07-14 20:16:03
缓缴对象1.受疫情影响,缴存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的,由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归集管理部门认定、审批,缴存职工在缓缴期间视同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及“商转公”贷款贴息申请。2.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需要
镇江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023-07-14 19:50:03
1.借款人可通过“镇江公积金”APP、“镇江住房公积金”、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拨打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了解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信息,准备贷款申请材料。2.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
镇江子女购房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2023-07-10 14:17:03
根据镇江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单独购房时,父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新就业人员(指从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时间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凭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就业材料核实)单独购房时,父母也可申请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