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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21失业补助金申领即将结束(附特别提醒)

发布时间:2023-05-21 07: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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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最新消息2021年即将结束,提醒各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将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请抓紧最后的时间申领。申领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市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

最新消息

2021年即将结束,提醒各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将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请抓紧最后的时间申领。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市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政策受理期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发放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0元/人•月;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辞职或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450元/人•月。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申领方式:

1. 线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个人登录后,选择“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2. 线下办理

市区参保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各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特别提醒: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按月领取,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待遇。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不得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行动起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