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7 17: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职工医保缓缴范围,职工医保缓缴时间,丹阳职工医保缓缴范围+缓缴时间+缓缴方式(附咨询电话)
内容简介
一、缓缴范围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以下简称企业)。二、缓缴时间2022年7月至9月。三、缓缴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
一、缓缴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以下简称企业)。
二、缓缴时间
2022年7月至9月。
三、缓缴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1. 缓缴期间,参保人员职工医保费视同足额缴纳,正常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正常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
2. 缓缴期间,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有缴费需求的,请联系各医保经办机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用。
3. 缓缴期满,企业应在12月底前缴清缓缴的职工医保费用,不加收滞纳金。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税务部门将在12月底前补扣所属期7-9月份企业应缴未缴的职工医保费用,企业逾期缴费的,将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四、咨询事项
1. 各医保经办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医保综合服务大厅:丹阳市东方路25号,86517906;
(2)医保中心征管科:丹阳市东方路25号,86517926;
2. 缴费问题请咨询税务服务热线:869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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