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2 06:4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省人社厅最新规定,镇江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1年
内容简介
相关规定1、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通知规定,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
相关规定
1、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通知规定,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介绍
1、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2、通过实施社保费“免减缓降”措施,全年累计为全市企业减轻负担45亿元以上,对稳就业、保民生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3、当前疫情风险仍然存在,人社部门将全面落实各项稳企惠民政策,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改革,确保养老金等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有力高效的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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